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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財政司司長網誌

不能承受的「拉布」

針對預算案的「拉布」行動已經拖拖拉拉了三個星期,至今立法會全體委員會只完成了148項合併辯論的17項,還需逐一就700多項修訂案進行投票和就納入50多個分項進行辯論和投票。雖然,近日的進度有所加快,但三讀通過預算案仍然遙遙無期。

預算案能否及時通過,涉及重大的經濟民生問題,影響市民的福祉,不應成為討價還價的磨心。

今年我們建議立法會撥款3,561億元,為所有公共服務提供資源,也是超過一百萬福利受助人、50多萬資助機構員工、16萬公務員、數以千計服務供應商及其員工的主要收入來源。公共開支是香港經濟的重要組成部份。不難想像,如果公共開支受到延誤,對整體經濟、消費環境、個別家庭的狀況均會造成很大的壓力。

我們在三月二十日獲立法會通過750多億元的臨時撥款,讓政府在《撥款條例草案》通過前有資源維持正常運作。綜合各部門提供的現金流預測,臨時撥款足夠應付政府兩個月(即四月及五月)的營運開支。如果立法會不能在五月中通過《撥款條例草案》,大部分部門將在六月不同時間出現資金短缺,影響醫療、教育、民生、執法和司法等公共服務。部份在七月初發放的社福津貼也將受到影響。

這是社會不能承受的情況,政府和立法會各黨派議員皆有責任盡力避免。

政府方面,我們會繼續全力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也會盡力作好適當的應變安排。如果立法會未能及時通過《撥款條例草案》,我們也希望盡政府的能力,把對市民的影響減至最低,特別是設法維持發放各項社會福利津貼,以免受助人的生活即時出現困境。

一般情況下,我們會在每月第一個星期撥款給醫管局、大學等機構,涉及約50億元。這些機構本身有一定的儲備可以維持營運一段時間。我們已經與它們開展討論,磋商暫停向它們撥款的安排,以便把資源留給沒有儲備的部門。如《撥款條例草案》不能在五月中通過,它們須要為動用儲備應付六月份的開支,作好準備。

我們會由以上暫緩支付的資助金額、雜項服務的備用金額,「拉上補下」地把資源調撥給資金出現短缺的部門。然而,這些措施並非沒有負面影響,部門可能會因為財政不明朗,被迫延遲或減少服務。機構動用儲備,須要時間作行政及財務的安排。由於時間緊迫,我們已經要求各政策局常秘及部門首長,預留下星期四(16日)上午的時間,參加緊急會議,商討落實這些應變措施。

這些特殊措施最多只能勉強維持一段短時間;再繼續「拉布」下去,政府也將無法承受,難以再維持公共服務。

有傳媒朋友問我,這些措施充其量只可以令公共服務多支持一段短時間,為甚麼不索性再次申請臨時撥款﹖

我認為再次申請臨時撥款不能解決「拉布」的問題。第一、如果有關議員不肯放棄「拉布」,再多的臨時撥款也會用完。第二、我們不能排除再申請臨時撥款時,被「拉布」或被否決的可能性,所以制訂應急措施只能考慮政府可以控制的資源。第三、即使再申請臨時撥款獲批,也只是增加「拉布」空間,將問題拖延得更長,沒有處理問題的癥結。第四、臨時撥款屬過渡性質,不應用於新政策,也不能用於未經立法會討論的措施。

我須要就第四點作出補充。按原來的計劃,我們打算在7月發放電費補貼和各種社會保障的「雙糧」,並在8、9月發放公屋兩個月免租。這些涉及開支的紓困措施,需要在《撥款條例草案》通過後,才可以在六月上旬向財務委員會申請。由於電力公司需要一些時間修改其帳戶系統,現在看來,除非有關議員立即停止「拉布」,讓立法會表決《撥款條例草案》,否則能夠依時在7月發放電費補貼的機會已經越來越渺茫。如果「拉布」持續,其他紓困措施也會被拖延。

歸根究底,解鈴還須繫鈴人,立法會盡早通過《撥款條例草案》,才能夠真正解決問題。

為此,我在星期四已致函全體立法會議員,呼籲他們盡力在五月中前完成審議,支持通過草案。我亦在星期五與其中三位「拉布」議員會面,向他們解釋我不能夠答應他們兩項要求的原因,亦當面懇請他們以大局為重,停止阻延立法會通過《撥款條例草案》。很遺憾,他們沒有接納我的意見,堅持繼續「拉布」。

事實上,這三個星期的「拉布」已經影響了立法會的正常運作。多個原先安排的委員會會議都需要改期或延遲舉行。如情況持續,立法會大會將無法處理其他法案、附屬法例、以及議員提出的議案和口頭質詢。內務委員會副主席更建議當局暫緩提交附屬法例,以免立法會因審議《撥款條例草案》,而未能在附屬法例審議期屆滿前提出所需修訂。議員長時間出席「拉布」會議,難免影響他們的其他公務和家庭生活。再繼續「拉布」下去,立法會和議員也將無法承受。

「拉布」下去的後果,對社會的影響、對政府運作的影響、對立法會操作的影響、對所有議員正常工作的影響,都已表露無遺。我再次懇請四位議員適可而止,結束這場只有消耗,沒有人得益的「拉布」行動。

201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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