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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財政司司長網誌

努力興建

這個星期立法會繼續審議《撥款條例草案》,由4月22日至今,全體委員會階段的審議工作已經進行了四個星期,辯論時間超過70小時。黃毓民議員在星期五的發言,提到官員的責任是解決問題,議員的責任是破壞。

毓民辯才了得,總會有一番自圓其說的論述,我還有點自知之明,當然不敢與他「鬥嘴」。但他這番話,令我想起80年代初一齣電視劇主題曲的歌詞,「努力興建,盡情破壞,彼此也在捱」。相信有共鳴的朋友,大概也有「一把年紀」。當時我剛從美國回港不久,擔任沙田助理專員,接觸街坊打開話題,討論電視劇劇情是最佳的方法。

先旨聲明,我無意運用語言霸權,「二元對立」地把政府和議員比喻為歌詞裏的凡人和魔鬼。事實上,在電視劇裏,苗僑偉和馮淬帆兩個角色也不是一個完全正派、另一個完全反派。但是我的確看到很多政府同事,每天都在各自的崗位上「努力興建」。單單以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的立法工作為例,該局同事正在同時推動十多項條例草案,希望在本屆立法會任期內得到通過。

有些草案旨在提高監管水平、保障市民權益,包括成立獨立保險業監管局,取代現有保險業監理處,和設立保險中介人法定發牌制度,取代現有的自律規管制度;建立儲值支付工具和零售支付系統的監管制度,加強保障用戶,並推動業界創新發展;強制強積金受託人提供有收費管制的「核心基金」作預設安排,改善「收費高、選擇難」的問題;修訂《存款保障計劃條例》,當遇有銀行危機而觸發計劃時,加快發放補償。

另一些草案加強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競爭力,加強保障香港的金融穩定,包括擴大現行離岸基金的利得稅豁免至私募基金;為了吸引跨國和內地企業在香港成立企業財資中心,在符合指明條件下,相關利息支出在計算利得稅時可獲寬免,相關利潤也可獲稅務寬減;引入以公司形式成立開放式基金的新結構,擴大在香港設立投資基金的法律框架;賦予主管當局權力,處置瀕臨倒閉的「大到不能倒」金融機構,以免造成嚴重的金融危機。

也有一些草案旨在完善現行制度,加強國際合作,例如改革現行針對破產人離港以逃避履行義務的規管制度,維持破產制度的完整性;優化公司破產及清盤制度,以加強對債權人的保障及更有效率地管理和監察清盤程序;優化現行的稅務上訴機制,並提升稅務上訴委員會的效率;容許證監會向香港以外地方的規管者提供監管協助;容許稅局與香港以外地方交換稅務資料,以履行香港的義務,避免受到制裁。

此外,我們仍在努力爭取立法會盡早通過《撥款條例草案》,為所有公共服務提供財政資源。我在今年的《財政預算案》提出增加子女免稅額,以及寬減薪俸稅、個人入息課稅及利得稅,有關的條例草案仍然有待法案委員會審議。以上只是一個政策局涉及主體法例的立法工作,還未包括附屬法例、其他政策研究、諮詢等工作,更未包括其他政策局和部門的工作。政府不少工作須要得到立法會的支持,才能落實、造福市民,我希望立法會可以有效率地審議政府提交的議案。

受到「拉布」影響,《撥款條例草案》未能在五月中通過,影響六月初的開支,我已經決定暫緩向醫管局、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和教資會資助的高等教育院校發放六月份的資助金,請他們先動用本身的儲備,應付六月的開支,騰出來的54億元現金可以協助維持其他公共服務的運作。我們也透過「拉上補下」的方式調撥資源,令四個部門有足夠資源應付六月初的必要開支。另一方面,有議員也表明會在財委會「拉布」,這會拖延大量撥款申請,嚴重影響民生。

我希望相關議員善用時間,不要「拉布」,否則只會「彼此也在捱」。

201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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