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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債券
上星期三,特區政府成功發售首批10億美元、5年期伊斯蘭債券。這是全球首批由獲得AAA評級的政府推出的美元伊斯蘭債券,也標誌著香港伊斯蘭資本市場發展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金管局的同事在2014年9月1日起,兵分三路,進行了為期4天的全球路演,足跡遍及利雅得、杜拜、阿布扎比、多哈、吉隆坡、香港、新加坡、倫敦及紐約。
高信貸評級的伊斯蘭債券在環球市場十分短缺,特區政府所發行的AAA級伊斯蘭債券,正可填補這空隙。因此,投資者反應非常熱烈,認購金額超過47億美元,認購倍數達4.7倍,比同為獲得AAA評級的發債體於2013至2014年所發行的美元伊斯蘭債券的認購倍數(約為1.1至1.5倍)更理想。息率最後定為2.005%,與5年期美國國債只有 23基點的差距,較亞洲(除日本外)政府所發行的美元債券為佳,說明投資者對香港的優良信貸評級及穩健經濟基本因素充滿信心。
伊斯蘭債券市場在過去十年急速增長,已非只局限於回教背景的發債體和投資者。十年前,新發行的伊斯蘭債券總額只有50億美元左右,去年的發行總額已超過一千億美元,在短短十年間,增長超過20倍,成為主流的投資工具之一。已有6隻環球伊斯蘭債劵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總值達58 億美元。
一般來說,伊斯蘭債券的經濟本質與傳統債券相若,最大的分別是伊斯蘭債券不能支付利息予持債人。在伊斯蘭律法下,金錢只被視為交易媒介,本身並沒有內在價值,不允許靠金錢本身賺取金錢,所以收取或支付利息是不容許的。
因此,伊斯蘭債券的結構往往會較為複雜,須要透過運用資產及各種商業安排,藉此產生帳面利潤作為持債人的債券回報。我們這次發行伊斯蘭債券便是以租賃安排(Ijarah) 為結構,並以香港兩座商用物業內的部分單位作為支持。
過去數年,我們逐步建立伊斯蘭債券發行的平台,包括掃除有關稅務上的障礙。伊斯蘭債券較為複雜的結構,往往令發債人須負擔額外的稅務責任。我們提出修改法例,並於去年7月獲立法會通過,為常見類別的伊斯蘭債券制定一個與傳統債券相若的稅務架構,讓兩者有公平競爭的環境。
我認為這次發行伊斯蘭債券,取得三項策略性成果:
(一) 由於香港未曾推出過伊斯蘭債券,政府藉着發行伊斯蘭債券,讓市場認識到本港的法律、監管及稅務等框架均能夠有效地支持伊斯蘭債券的發行;
(二) 香港特區政府的AAA信貸評級,可為市場提供重要的定價指標,有助鼓勵公私營發債人透過香港的平台發行伊斯蘭債券;
(三) 吸引更多國際投資者參與香港金融市場。不少來自中東以及其他伊斯蘭地區、以往較少接觸本港市場的國際投資者認購是次伊斯蘭債券。
展望未來,隨著伊斯蘭世界的資金規模不斷壯大,需要更多的投資機會。我相信香港的伊斯蘭債券發行平台,將讓香港受惠於這個趨勢。金管局會與有發債集資需要的企業分享經驗,讓企業了解發行伊斯蘭債券的潛力,鼓勵更多發債機構及投資者使用香港的伊斯蘭債券平台。
過去我們不斷利用香港的獨有優勢,推動多方面的金融工作,除了伊斯蘭金融外,還推廣使用人民幣、開發更多人民幣產品、落實滬港通、推動基金互認、吸引更多資產管理、專屬自保、指數基金落戶香港等等。我們逐一解決過程中的困難,一步一步前進,可能每一步都微不足道,但過了一段時間回望,我們會發現現時香港金融市場與十年前比較,規模有很大的增長,規管也較完善,參與者及產品更多元化,也讓更多香港人得到優質的工作。我相信十年後,香港的金融業又會是另一番景象。
其實,推動其他產業發展、甚至各項社會建設也一樣,我們須要積極面對困難,跳出框框尋求解決方案,只要方向正確,一步、一步走下去,有時可能可以走快一些、有時可能慢一點,但持之以恆,總會累積到豐碩的成果。取得飛躍的進展固然可喜,但可遇不可求,也不可能不斷重複。等候飛躍進展的出現、忘記放步前行,最終可能一事無成。
September 14, 2014